关于“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名单公示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上海合作组织奖学金遴选通知》(留金欧[2021]122号)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校拟推荐苗宇晨为“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奖学金项目”候选人。该项目出国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承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3月28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4112593(国际处);4112037(纪检委)
名单如下:
序号
申报项目
姓名
性别
现在身份
出生日期
学院
1
上海合作组织奖学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苗宇晨
男
在校研究生
1996年4月15日
商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22日
(新医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文光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邮编:830013) (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温泉东路(邮编:8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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