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访问学者: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专家评审,对于特别优秀的理工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将按高级研究学者类别标准提供奖学金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 周岁(196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申请时应已获得拟访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此外,还需符合学校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的相关规定。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教职工申请攻读学位的,须符合学校教职工攻读学位的相关规定。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硕士毕业生亦可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三)外语条件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申请及推荐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1.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2025年2月26日至3月2日:个人申请、学院推荐
2025年3月3日至7日: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2025年3月8日至14日:学校公示
2025年3月15日-20日:申请人系统填报、学院审核材料
2025年3月21日-25日:学校审核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3月26日-4月12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注:申请人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通过并且公示无异议后(以接到国际处通知为准),于2025年3月15日-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3月21日19:00 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 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二)申请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单位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我校项目受理单位为自治区教育厅。
1.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按照上述申请条件对拟申报人员进行初审;
2. 各学院将推荐人员名单表(附件1)、推荐函和政审函于2025 年3月3日 19:00 前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推荐人选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致通过)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录取结果将于6月底公布,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7-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六、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新疆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郭佳宝
电话:4113623
邮箱:avivaguo@xjnu.edu.cn
办公地点:温泉校区文科五号楼330室
项目咨询微信群:
附件:1.学院推荐人员名单表
2.项目简章
3.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
4.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博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学院推荐申请人员名单表.docx
附件2:项目简章.pdf
附件3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pdf
附件4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