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公示 新师国际〔2025〕38号

2025-11-20  浏览次数:

因公出国公示


经学校前期推荐并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留金欧[2025]85号文件内容,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22级硕士研究生郝梦龄作为“2025年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25年12月至202812月赴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留学,留学期限36个月,留学身份为博士研究生,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现将出国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政治面貌

民族

所在学院

郝梦龄

中共党员

汉族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22级硕士研究生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 公示期内向纪委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映。            

监督电话: 纪委:4112037  国际处:765423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 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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