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孔子学院公派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通知要求,现面向学校各学院(部门)启动 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校内申请、推荐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二、岗位需求
此次只推荐申报我校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教师岗位(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塔吉克斯坦民族大学孔子学院),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周岁(含),身心健康。俄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 2 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外任教的讲师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须符合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平台网址:http://pmplatform.chinese.cn),在线填写信息后,下载打印纸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2.申报人所在学院党委需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如实对其思想表现,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以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学院党委书记需手书“同意推荐”并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26年3月30日19点前将上述推荐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孔子学院事务科(温泉校区文科五号楼321 室),并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合格齐全,逾期不予受理。
六、选拔考试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须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在外教师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 鹏
电 话:765423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